|
组织、指导森林资源管理;组织全市森林资源调查、动态监测和统计;监督植树造林、封山育林的检查验收;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情况;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;监督林木、竹林、松香、松脂的凭证采伐(采割)、运输、经营(加工);指导林地、林权管理;负责全市征用占用林地的呈报工作和临时占用林地的审批工作;负责协调山林权属纠纷;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;负责木材行业的管理;负责全市竹木经营、加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;承办木材运输证;研究拟订有关森林生态环境建设、森林资源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与管理、国土绿化等方面的法规、规章和政策并监督实施;组织、指导全市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管理;指导林业法制工作,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工作;负责林业行政处罚案件的分析统计,承办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。 |